中国南宁海(境)外人才创新创业大赛

南宁市人才创新创业政策摘编

一、人才引育支持政策

(一)“邕江计划”顶尖人才专项资助。引进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国际顶级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等顶尖人才及团队,最高给予1000万元项目资助。

(二)“邕江计划”领军人才团队专项资助。经评审的领军人才及其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项目资助。

(三)“邕江计划”青年人才专项资助。专项培育40周岁(含)以下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按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项目资助。

(四)“邕江计划”海外人才专项资助。资助参加中国·南宁海(境)外人才创新创业大赛落地获奖项目,给予保底15万元的科研资助。

)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成功举荐并全职引进南宁市C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单位(含企业、事业单位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给予5万—100万元奖励。

)引育高技能人才奖励。对企业从市外引进或新获“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奖项、“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奖”和“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给予1万—20万元奖励。对我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1万元、5千元奖励。

)提升工程师能力素质。对我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新取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职称证书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1万元、5千元能力提升奖励。

二、安居保障支持政策

(一)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给予在我市企事业用人单位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发放在邕首次购房补贴,A、B、C、D、E类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2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购房补贴。

(二)应届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新引进南宁市(含中直、区直单位)并签订3年及以上服务协议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购买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家庭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予以补贴;购买家庭二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已缴纳契税金额的50%予以补贴。

(三)人才公寓。南宁市高层次人才可申请入住70平方米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公寓,并按所属人才层次享受相关政策;团队中的青年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入住普通人才公寓。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高层次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A、B类人才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4倍。C类人才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2倍。D、E类人才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1.5倍。

(五)生活补助。对新引进到《南宁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内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最高给予25万元的产业领域急需紧缺青年人才生活补助。对新引进至《南宁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以外的我市其他企事业用人单位的博士,最高可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对新入站的博士后一次性给予8万元(国内院校)或10万元(境外院校)生活补贴。

(六)学费补偿。新引进至我市就业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给予本科最高0.8万元/学年、研究生最高1.2万元/学年的学费补偿。

(七)子女教育。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或(外)孙子女要求在我市公办或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转)学的,根据家庭实际住址和教育资源情况协调就近入(转)学。

(八)医疗优诊。南宁市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医疗优诊服务,A、B、C类人才可享受24小时专人接诊和免费健康体检等服务。

(九)交通补贴。对区外、市外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南宁市成功求职(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以上的),按照区外高校每人1000元、市外区内高校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

三、创新创业支持政策

(一)对入驻南A东盟谷的人工智能初创企业、小微企业及团队,包括参加广西“AI超级联赛”的东盟国家企业和团队、与东盟国家企业合资成立的公司等。

1.支持孵化场地。分阶段阶梯式提供“拎包入住”办公场地,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50平方米,支持期限最长2年;可提供标准厂房用于小试中试或生产制造,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平方米,有特殊工艺需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标准,支持期限最长2年。免费提供共享会议室、会客室、路演厅等众创空间。

2.支持启动资金。经创新孵化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对企业孵化方案进行评审确认,符合条件的,在企业入驻南A东盟谷后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创新创业资助。

3.支持创新研发。支持引入专业服务机构建设实验检测、概念验证、中试基地等创新服务平台,面向孵化企业提供普惠专业服务。发放人工智能创新创业服务券,支持企业用于购买概念验证、小试中试、检验检测、投资融资等相关专业服务,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万元。

4.支持基金投资。在南宁市人工智能产业基金中设立不少于2亿元的子基金支持在孵企业发展,重点支持获得广西“AI超级联赛”等自治区级以上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及中国·南宁海(境)外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名次的企业。

5.支持给予算力券。对有算力需求的入孵企业和团队经审核后,给予以TOKEN计费模式的前置算力券支持,用于购买(或租用)入库算力服务商的算力服务,每年累计最高10万元。

6.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企业购买人工智能技术成果并在园内实现产业化的,按项目实际投入技术交易金额最高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

7.支持孵化辅导。建立孵化辅导机制,支持引进专业化服务机构,为在孵企业提供专业创业创新辅导。对高校院所、投资咨询、产业孵化等专业机构推荐的孵化项目,优先引进入驻。

8.支持人才培训。搭建培训交流平台,对入孵企业和团队提供专业培训支持,不定期组织到发达地区培训学习。打造灵活多样的企业交流空间,推动企业便利获得政策、技术、产业、项目、场景等信息。

9.支持数据开发和场景应用。给予孵化企业在设计、训练、试验、试用、首用等创新开发阶段试点场景应用和数据开放支持。重点在南A园区推动政务服务、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物流、气象服务、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等重点领域试点场景应用和数据开放共享。发放“数据券”,支持企业开发利用公共数据资源,给予每个孵化企业每年最高10万元数据服务支持。

10.支持开拓市场。服务企业开拓市场,不定期举办人工智能产品推介、项目路演等推广活动,支持企业通过抖音、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推广产品,对实际发生的推广费用给予总额10%的支持,每家企业最高支持20万元。

11.支持企业出海。对孵化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产生的广告宣传、市场调研、法律服务、商务咨询等费用给予总额20%的支持,最高30万元。

12.支持企业上规模。对于孵化企业实现上规入统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上规入统当年实现营业收入(产值)突破上规入统基准1.5倍的,再奖励5万元;突破上规入统基准2倍的,再奖励10万元;突破上规入统基准3倍以上的,再奖励15万元。

13.支持企业便利入驻。在园区提供全方位、便利化、一站式服务,为入孵企业提供政务、税务、政策、金融、人才、法律、商事等咨询代办业务。

(二)入驻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的项目,按进口的必要工作设备的总价值给予最高10万元补贴。

(三)入驻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的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

(四)入驻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的企业享受南宁市综合保税区提供的优惠物流保税服务,享受涉及的保税、通关、商品交易、出口退税等外贸便捷服务。

(五)科技计划事前资助项目。根据南宁市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公布的支持方向和领域申请的科技项目,重大专项最高支持300万元,重点研发计划最高支持50万元。

(六)科技保险补贴。企业投保《南宁市本级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险种的,给予保费补贴支持。

(七)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经费资助。依托我市重点产业链的龙头企业或关键环节的核心企业,试点建立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给予最高40万元建设工作经费支持。

(八)“人才飞地”建设经费补助。支持我市企业在区外城市选点建设“人才飞地”,经评审认定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

四、海外人才专项支持政策

(一)对引进到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急需紧缺海外人才,经认定为我市高层次人才或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的,给予以下待遇:

1.对全职引进的急需紧缺海外人才,每年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年薪的20%给予补贴。每位全职引进的海外人才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

2.对柔性引进的急需紧缺海外人才,用人单位支付薪酬高于5万元人民币的,按照实际支付薪酬的20%给予补贴。每位柔性引进的海外人才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

(二)对引进的海外人才,在我市工作期间取得以下成绩的,给予相应奖励。

1.引进的海外人才入选国家级人才平台项目或获得国家级人才荣誉奖项的,给予20万元人民币奖励;入选省(部)级人才平台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人才荣誉奖项的,给予10万元人民币奖励。

2.引进的海外人才独立承担或作为第一完成人的项目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二等奖以上奖励的,给予最高20万元人民币奖励。

(三)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海外博士后给予一次性10万元人民币生活补助,博士后研究阶段视为工作经历,计入工龄。

(四)引进的外籍人才符合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条件的,公安部门积极为其本人及外籍配偶、未成年子女向公安部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五)具有中国国籍的海外人才需要落户南宁的,可直接为其办理本人及配偶、子女的落户手续。

(六)引进的海外人才的配偶工作安置由用人单位积极予以安排,暂时无法安排的,由我市相关部门按相关规定推荐工作。

五、金融支持政策

(一)鼓励“人才贷”,充分发挥政府风险补偿机制作用,对获得科技知识产权贷款的企业给予贴息支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创新创业产业化项目的支持,对科技人才创造的合法有效且可转让的知识产权或股权出质作为增信方式之一给予贷款扶持。

(二)鼓励“人才投”,用好南宁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入选南宁海(境)外人才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以上项目,其在南宁落地发展且实际生产经营的,可优先推荐作为投资对象。